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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子姐,灶君哥,请进: (我是歌手)  1111次阅读

作者: 乐乐 @, 发表于: 2014-12-20 (3630天前) @ 灶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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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妹认为发不发“真人秀”还是首先要以个人意愿为大前提吧。

第一,我不能没经过郎郎同意就私自发他没发过的照片(他最近忙于新工作,疏于联络)。第二,大家想看我的照片,我受宠若惊,小妹也自认绝非“不识抬举”之人,只是暂时不想发自己的照片而已,希望大家理解。第三,如果大家觉得我们这个帖子里的“真人秀”打了擦边球,不应该算分的话,可以让账房先生定夺。无论最后给不给分,我个人都没有任何意见。

眉子姐,灶君哥,上述不到之处,万望海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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