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雪芹祖居地是辽宁铁岭,努尔哈赤后金掠地年代沦为多尔滚家奴,属正白旗包衣。后入关,大清当朝,设“内务府”专伺皇帝吃、喝、拉、撒、睡生活琐事与内廷理财、置办采购,曹家是“内务府”成员。曾祖父曹玺、祖父曹寅、曹寅的长子曹颙和侄儿曹頫,三代四人相继担任江宁织造一职六十多年。为皇帝管理制造和采办宫廷用品,兼向皇帝密报和搜集南方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治安、民情的要务,曹家对于皇帝来说是奴才,从百姓来看则是极为显赫的大官僚,曹家的特殊还在于:曹玺的妻子孙氏做过康熙的保姆,曹寅小时候曾做过康熙的伴读,以后又担任御前侍卫。康熙六次南巡,四次驻曹家接驾。
曹家在江宁织造位上有亏空,早有人举报,康熙爷压着,到雍正时代也是睁一眼,闭一眼,只是要曹家在三年内将亏空补上。雍正曾特地在曹頫的请安折上朱批特谕:乱跑门路,交结他人,只能拖累自己,安分守己,不要乱来,否则坏朕名声,就要重重处分,怡亲王也救不了你!从中可见对曹家的好意体恤。
雍正四年(1726),曹頫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“粗糙轻薄”,受到赔偿并罚掉一年俸禄。不久,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,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,结果又罚掉曹頫一年的俸禄。雍正五年将他召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,顺便督运一批织造缎匹进京,途中在山东长清等处勒索费用,骚扰驿站,招致雍正“龙颜大怒”,将曹頫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,南京曹府抄没。 雍正六年初夏,曹颙的遗腹子曹雪芹随同祖母、母亲等全家老少,由南京回到北京,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(原广渠门内大街207号)曹家旧宅,这一年,曹雪芹13岁。几经搬迁,于乾隆九年左右(1744)回归香山正白旗祖居。
曹家回到北京后的前几年尚有家底可吃,乾隆8年曹雪芹28岁时,最终潦倒。 他在这里过了20年的清贫生活,并遭中年丧妻,夭子之痛。 曹家由盛到衰,经历了一个封建大家族权贵豪门的没落过程,正是这一经历,使他花费10年功夫写下传世名著《红楼梦》80回。(后40回的作者应该是高鄂) 写书之遐,经常与朋友在这里饮酒、喝茶,也涂鸦了老宅的这面墙。书未写完,乾隆二十八年除夕(1764年),曹雪芹去世,时年48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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